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为牵引,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推进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高校“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的通知》(辽委教通(2023)31号)文件要求,在全国第二十四个“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来临之际,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十二届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
01
活动简介
一、活动主题
我爱我——感悟生命成长,成就青春梦想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启发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建和谐的心理世界,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营造校园心理健康文化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5日
四、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02
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认识生命,感悟青春”为主题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作品设计大赛活动。
1.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1)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25日
(2)活动地点:
学勤楼心理活动室
(3)活动形式及要求:
本次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各学院于5月9日前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初赛,评选出5名学生组成学院代表队参加校级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决赛。本次知识竞赛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题型,必答题及风险题答题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决赛成绩决定最终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则进行抢答加时赛。
(4)奖项设置:
根据各学院参赛队伍成绩排名评选学院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作品设计大赛
(1)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18日
(2)活动形式及要求:
各学院以海报、宣传手册、心理小贴士、文化创意作品、微视频等五类形式参与作品设计大赛。其中文化创意作品可为明信片、漫画、软件制图等多种样式。微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大小控制在150MB以内,时长不超过5分钟。
(3)奖项设置:
根据各学院参赛作品评选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开展以“珍惜生命,拥抱青春”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1.心理健康专题讲座
(1)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25日
(2)活动形式及要求:
各学院围绕生命教育、幸福教育、压力管理、挫折应对、学业指导、职业规划、人际交往、恋爱关系等心理健康专题,组织一场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引导学生关爱生命,增强学生抗压抗挫能力。
2.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1)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25日
(2)活动地点:
学勤楼情绪宣泄室、团体咨询室、操场
(3)活动形式及要求:
各学院利用学校情绪宣泄室、团体咨询室、操场等活动场所,开展学生自我认知、学习适应、情绪减压、树立自信等团体辅导活动,强化学生积极体验和积极行为,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激发内在成长动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报名添加QQ群1:529305429或QQ群2:481079182。
(三)开展以“尊重生命,逐梦青春”为主题的心理班会活动。
1.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20日
2.活动形式及要求:
各学院开展“生命成长故事”叙事讲述主题班会,每个主题班会指定3名学生讲述,其他环节自行设定。班会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大小控制在600MB以内,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奖项设置:
根据各学院主题班会总结材料评选学院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开展以“热爱生命,激昂青春”为主题的文体活动。
1.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18日
2.活动形式及要求:
各学院以手语操和心理音乐创造两种形式参赛。手语操参赛人员要求着装统一得体,动作整齐规范,作品要求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大小控制在100MB以内,时间不少于2分钟。心理音乐创造可采用歌唱形式或音乐制作等形式,作品要求声音清楚明朗,MP3格式,大小控制在100MB以内,时间不超过4分钟。
3.奖项设置:
根据各学院参赛作品评选学院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开展以“守护生命,绽放青春”为主题的咨询干预活动。
1.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25日
2.活动形式:
各学院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广泛推广心理咨询流程,学校通过心理咨询、心理约谈等,分层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多措并举纾困解压,提升心理韧性。建立健全学生个性化心理健康档案和突出问题清单,精准实施重症管理。
3.预约方式:
登录今日校园—点击服务—点击资源访问控制器—选择心理评测系统,进入心理咨询在线预约平台。(第一次登录陆web VPN需要扫码登录)
4.咨询地点:
学勤楼207室、学勤楼213室、留学生院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