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主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
学生工作处目前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武装部合署办公。学生工作处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学生事务服务科、大学生心理咨询室,武装部下设征兵办公室、军事理论教研室。此外,建立学生工作双线管理机制,除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外,各学生培养单位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和班导师组成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架构。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能
1.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开展辅导员培训、管理、考核、表彰等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奖惩工作,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培育优良学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3.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学生档案和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一体化建设。
5.负责全校学生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建设和谐校园。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能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相关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助学体系;
3.建立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及协助发放、贷后管理等工作;
5.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6.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工作;
7.其他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
8.在校学生荣誉称号的评定。
三、武装部工作职能
1.负责每年征兵、兵役登记、优抚及双拥共建、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复学安置等工作;
2.负责全校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教学的计划、组织和实施;
3.负责全校一年级本科学生的军事理论课教学及研究工作;
4.负责全校学生常年的国防教育;
5.负责完成各级军事部门下达的各项军事任务。
四、大学生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能
1.负责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讲座、系列活动;
2.负责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
3.负责做好学生的日常心理维护,开展学生个体及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各系(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帮助学生心理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