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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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聘任学院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档案管理专员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04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促进学生工作管理体系规范化,根据《关于在辅导员中遴选学院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档案管理专员的通知》(城院学通〔2025〕125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等程序,现将拟聘任结果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吕鑫鑫  朱志全  任艳萍  张延渠  

    张诗彤  张家旗  周美池      

    对上述人选如发现有影响任职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8日(不含节假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举报电话:3196383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