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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光耀城 | 评选启动!银杏之星闪耀全“城”!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1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和“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总则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祖国、热爱母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性优良、作风正派;

    3.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勇于探索,积极创新;

    4.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各类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格及以上(由学校体育教研部认定的免测学生除外)。

    二、评选对象

    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类别

    1.品德引领。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坚持真善美,敢于向一切不正当的行为说不,能感染和带动周围同学坚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关心他人,见义勇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事迹感人。

    2.学习引领。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学习目标明确,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各种奖学金,能带动所在寝室或班级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

    3.学术引领。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成绩优异,在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或本学科领域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为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乐观引领。具有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勤俭节约,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生活磨难时不甘消沉,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自立自强、好学不辍、励志成才。

    5.实践引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持续坚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社会实践等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为学校赢得荣誉,取得良好的社会赞誉。

    6.创新引领。具有严谨的创新精神,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新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7.组织引领。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作为学生骨干,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所在集体或个人曾获省级及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8.文体引领。具有文艺、体育等方面突出的专长,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或热心推广体育运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9.劳动引领。具有热爱劳动的精神和端正的劳动态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劳动教育活动。在日常行为管理、文明养成等各项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10.其他一切能够作为广大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能够展示我校大学生风采,具有突出影响力。

    四、评选流程 

    1.报名阶段(二月初)

    参选人自行申报;申报个人应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请严格按照提交材料要求进行准备。具体材料如下:

    (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个人事迹材料(全部以第三人称撰写,纸质版+电子版)

    (4)个人展示视频 (视频时长1分30秒左右即可。参数:视频16:9横幅拍摄,画质1080p60帧,加字幕,加配音)

    2.学院初审(二月中旬)

    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标准把关、酝酿,推选候选人,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审核(二月末)

    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答辩、评选,确定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获得者。

    4.公示(三月初)

    推选出的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范围内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得者名单。

    5.宣传表彰(三月中旬)

    学校将召开发布仪式,对评选出的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评选出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并在学校官微、易班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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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注: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序

    图片(2022年 年度人物竞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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